吴子丹副局长带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六督查组赴
内蒙古自治区督查食品安全工作并调研粮食工作
2012年12月06日 【字号: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2012年11月19日至11月22日,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子丹同志带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食品安全工作第六督查组赴内蒙古自治区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

  督查组严格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督查内容、督查方式开展工作,听取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核查了有关文件档案资料,深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和伊金霍洛旗,现场检查了2个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3个粮食质量监测机构,抽查了10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召开2次座谈会,并走访了街道、社区,认真听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消费者的意见、建议。根据督查工作情况,督查组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反馈了督查情况与意见建议。自治区政府刘新乐副主席与督察组沟通了有关情况。

  督察期间,吴子丹同志先后赴内蒙古自治区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呼和浩特市第一、三粮库,呼和浩特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对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局长冯有恩、副局长康昱幸、王斯琴等同志一起参加了调研。

  吴子丹同志对内蒙古自治区成品粮应急低温储备库和质检体系建设情况给予了肯定。他指出,内蒙古率先试点建设成品粮应急低温储备库,在全国起到带头作用,将为其他省市提供很好的参考和借鉴,同时也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低温库防结露设计。

  在调研粮食质检工作时吴子丹同志肯定了内蒙古质检体系建设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希望各粮食质检站不断开拓业务范围,因地制宜开展地方特色产品检测业务、注重人员素质提高,并进一步加强相关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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