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
质量大清查工作稳步推进
2018年12月03日 【字号:

山西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8〕61号文件精神,建立协调机制,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筹划准备,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楼阳生省长和陈永奇副省长分别就贯彻落实国办发〔2018〕61号文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按要求做好每个环节每个步骤工作,制定细化方案”。建立了以省政府分管省长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发行山西省分行、中储粮山西分公司等单位组成的省级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省级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和物质储备局。

二是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国办发〔2018〕61号文件和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11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以晋政办发电〔2018〕77号印发各市及有关部门执行。

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中储粮山西分公司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级企业重点对照全国大清查检查方法和要求,对所有储存的政策性粮食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数量和质量底数,消除各类储粮安全隐患,为大清查奠定好的基础。从11月中旬开始,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中储粮山西分公司等单位,对各市落实国办发〔2018〕61号文件和晋政办发电〔2018〕77号文件精神进行调研督导。

四是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本着勤俭节约、降低成本的原则,编制了省级经费预算,并列入2019年省财政预算,为全国大清查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大清查各项检查方法及工作指引、自查工作指引、自查督导工作指引和案件核查工作指引等检查方法和制度规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中储粮山西分公司成立了大清查专家组,为各级、各单位提供咨询政策和系统软件操作指导。印制了宣传图、折页,发放至各级粮食部门及相关单位,加强全国大清查的宣传。

来源: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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