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公告(2017年第4号)
2017年11月24日 【字号:

根据新修订实施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令 第5号)《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粮食局公告 2017年第3号),经审查,决定授予北京天维康油脂调销中心有限公司等103户企业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同意对北京市通州粮食收储库等36户企业的部分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事项进行变更。

我局将对上述企业在线发放电子版“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书”;向本次认定未取得资格企业和不同意变更资格事项的企业在线发放电子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各相关企业可登录“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网上直报和评审系统”查询、下载及打印相关文书。

本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2017年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名单(新申请、补充申请、延续申请)
     2.2017年变更部分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事项企业名单

                                    国家粮食局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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