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18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18〕178号)有关安排,经评审,共评选出石元春等10名“粮安之星”个人/集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9月27日至10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10-63906259 传 真:010-63906030 邮 箱:xwb@lswz.gov.cn 附件:“粮安之星”拟入选名单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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