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
组织开展“百名博士服务粮企”活动的通知
2018年12月06日 【字号:
国粮办发〔2018〕3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高校,各直属单位、联系单位:

根据《关于“人才兴粮”的实施意见》工作部署,为引导和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到粮食企业对接生产需求、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实践锻炼提升自身素质能力。经研究,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首批“百名博士服务粮企”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首批“百名博士服务粮企”活动规模约20人。每个归口单位推荐企业和博士人选数量一般均不超过3名。

二、申报条件

(一)粮食企业。有良好的社会和行业影响,在“科技兴粮”“人才兴粮”重点领域有急需解决的生产技术难题,高层次人才需求比较迫切,且具备一定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二)博士人才。主要面向粮食行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院所中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科研人员、专业教师,以及粮食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愿申报:

1.具有粮食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当前科研工作内容紧贴“科技兴粮”“人才兴粮”重点任务,在科技服务、成果转化等方面有一定经验。

2.粮食相关专业在读博士生,毕业论文研究方向与“科技兴粮”“人才兴粮”重点任务有较大相关性,具备指导企业解决生产问题的能力。

三、工作安排

(一)推荐参加企业和博士人选。请各单位围绕“科技兴粮”“人才兴粮”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组织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和有对接潜力的博士人才自愿申报,择优推荐。

(二)对接需求,下达活动计划。根据申报企业和博士人才情况,研究对接需求,下达首批“百名博士服务粮企”活动计划。

(三)赴企业开展活动。各单位指导所推荐的企业和博士人才按计划开展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本次活动采取弹性工作制方式,由博士所在单位、博士本人与服务企业商定6个月至1年的服务期,累计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二)服务期满后,各归口推荐单位应组织所推荐企业对博士服务表现、工作成效等进行综合评价,同时汇总所推荐博士人才为企业服务工作情况,整理形成工作总结。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活动的博士人才同时作为“粮食科技特派员”,参与粮食科普宣传、指导技术创新等工作。

(二)博士所在单位应与对接企业签署协议书,约定工作目标、内容、时间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向我局备案。我局将提供一定经费资助,用于补贴博士服务企业所必须的差旅、试验、资料等费用。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首批“百名博士服务粮企”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下同)、《首批“百名博士服务粮企”推荐博士汇总表》(附件2),与推荐企业的《“百名博士服务粮企”申报表(企业用)》(附件3)和推荐博士的《“百名博士服务粮企”申报表(博士用)》(附件4)一并报送至我局人事司(同时报电子版)。

联 系 人:刘华鹏 曲贵强

电  话:010-63906082 63906090

电子信箱:rcgzc@lswz.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919室

邮  编:100038

附件:1.首批“百名博士服务粮企”推荐企业汇总表
     2.首批“百名博士服务粮企”推荐博士汇总表
     3.“百名博士服务粮企”申报表(企业用)
     4.“百名博士服务粮企”申报表(博士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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