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河南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江南大学,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8〕41号),我局决定启动2019年度国家科技奖行业候选项目(人选)的提名工作,进一步规范国家科技奖行业候选项目(人选)的提名程序,提高拟提名项目质量,现将征集国家科技奖励行业候选项目(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征集项目(人选)须在符合《推荐国家科技奖粮食行业候选项目试行办法》(国粮办储〔2016〕93号)的基础上,还须满足《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等提出的基本条件。 二、项目审核要求 (一)我局将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梳理,形成初审意见后,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技术先进性、成果实用性、产业带动作用,以及项目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进行会议评审。对于积极在科技周平台展示,并通过“三对接”等活动成功转让、转化,效益显著的成果优先推荐。 (二)我局将指派2~3名核查专家组成专家组,与行业科研行政管理人员,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并形成现场核查报告。核查重点为成果实际形态、应用现场,及项目所涉及单位、人员、技术成效等,确保材料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材料报送要求 提名候选项目(人选)需按照《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内容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客观。请将申报材料一式八份及公函于12月20日前报送至我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司。 联 系 人:管伟举 姚磊 王旭 联系电话:010—68392391 传 真:010—68392391 邮 箱:sci@lswz.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院2334 邮政编码:100834 附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8〕41号) (该通知所属的五个附件可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通知公告栏目里下载)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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