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务审计司
关于做好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
2019年04月12日 【字号:
司局便函财务〔2019〕13号

各直属联系单位,各储备物资管理局(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现将《财政部关于编报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19]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一)单位范围:2018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不含在建单位)、社会团体;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均应按照要求逐户编制资产报告。

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已完成资产划转的,由划转后的单位报送资产年报。未完成资产划转的,如果拟划转资产范围清晰无疑议,由接收方报送;如果拟划转资产范围不清晰,经协商一致,可由划出方报送。资产划出方和接收方应当充分沟通,确保不重不漏。同时做好资产年报与财务决算报告主体的衔接。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2018年已完成脱钩的培训疗养机构、行业商会协会,不列入此次填报范围。

(二)资产范围: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各单位全部国有资产情况。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二、编报内容与要求

(一)《2018年度国有资产报告》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附件1)、填报说明、分析报告三部分组成。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包括单户表和汇总表。单户表包括封面和财资01-12表,由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编报,反映本单位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存量情况、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土地、房屋、车辆等重要资产信息及行政单位公共基础设施情况。汇总表包括封面和财资综01-08表,按预算管理级次,逐级汇总编报。汇总表由单户表汇总生成,反映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情况。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四)各单位应在对2018年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基础上,结合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制说明》(附件2)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数据,并对所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中关于机构、人员、相同口径资产指标数据应与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保持一致,不一致的需详细说明。

(五)本套报表的单户表录入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汇总打印报表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本套报表填报软件设置了相应的审核公式,审核中如出现错误,应逐条核查更正。

(六)本套报表采用财政部配发的单机版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和汇总。单机版软件及操作说明可在微信群或QQ165群中下载。各单位负责单户表数据录入,各储备物资管理局、办事处(以下简称管理局)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单户表数据进行审核、汇总。财务审计司负责对管理局、各直属联系单位上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

(七)各单位应认真编写填报说明,对填报口径、审核情况、资产报表与财务决算报表同口径数据不一致、资产增减变动情况、资产处置、实有数与账面数差异情况、单户表和汇总表中填报“其他”项目内容,以及土地、办公用房、车辆等重要资产数据与上年度相比重大变动等情况逐项进行详细说明。其中,各直属联系单位、管理局机关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应按照《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填报说明提纲》(行政事业单位参考格式)要求编写(附件3);管理局应按照《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提纲》(主管部门参考格式)要求编写(附件4)。

(八)各单位应以资产和财务状况为主要依据,按照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有关要求,认真编写国有资产分析报告。要对本单位资产总量、分布、构成、变动等基本情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情况;本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单位高效履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促进事业改革发展等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当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采取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其中,管理局机关本级和事业单位应按照《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提纲》(行政事业单位参考格式)要求编写(附件5)。管理局应按照《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提纲》(主管部门参考格式)要求编写(附件6)。

(九)各直属联系单位和管理局应于2018年3月1日前分别完成本单位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和相关材料的审核与汇总工作。财务审计司将于3月上旬组织集中汇审,汇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各单位应以正式文件报送《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上报文件、附件目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统一用A3纸打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编排目录和页码。报表封面要签章齐全,单位主要负责人、资产管理负责人、填表人均应签字(签章),单位加盖公章。2.纸质材料的电子版数据。其中,各管理局报送的电子数据应包括汇总报表及相关材料、机关本级和所属单位单户表及相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资产年报是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综合反映,是落实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的重要基础。在建立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新形势下,2018年度资产年报不仅是管好用好国有资产,更好发挥国有资产效益的客观要求,更是关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提高站位,以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明白账”的历史担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资产年报工作,建立与完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财会〔2018〕34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1号)要求,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做好年终盘点,完善资产卡片和资产台帐,为编报资产年报打好基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及时清理货币资金和已投入使用未转固在建工程,消化存量资金,加快在建工程转固,确保资产年报中货币资金和已使用未转固在建工程总量和占比要小于以前年度,提升资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三)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数据分析与应用,为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提供有效支撑。要认真撰写分析报告,既要反映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也要突出工作亮点和成效,着重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保障单位履职、促进事业发展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同时还要反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四)各管理局要认真指导所属单位编报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对相关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和汇总,确保数据规范、真实准确,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清晰、完整,符合要求。

(五)资料下载。各单位可登录财政部门户网站资产管理司频道(http://zcgls.mof.gov.cn/)“工作通知”栏目中下载(财资〔2018〕108号)、(财会〔2018〕34号)、(财建〔2019〕1号)和财政部资产报表编制说明等资料。

(六)各单位在资产报告编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财务审计司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010-63906880 联系人:聂卫东

附件:1.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
     2.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
     3.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填报说明提纲(行政事业单位参考格式)
     4.《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提纲》(主管部门参考格式)
     5.《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提纲》(行政事业单位参考格式)
     6.《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提纲》(主管部门参考格式)
     7.《财政部关于编报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19〕1号)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务审计司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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