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局、直属单位、联系单位,各垂直管理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各司局、直属单位、联系单位,各垂直管理局(以下简称各单位)应当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二、采购意向由各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文件规定,及时填写《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央主网公开(具体操作指南另行通知),并在国家局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三、各单位要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及时、全面公开采购意向。各垂直管理局应当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促和指导,确保所属单位严格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做到不遗漏、不延误。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在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研究完善有关举措,并及时向财务审计司(资产管理处)反映。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务审计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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