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认真开展2018年秋粮收购监管
2019年03月29日 【字号:

2018年,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7省启动了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各地严格按照预案和《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的意见》等要求,扎实开展秋粮收购执法督查工作。目前,秋粮收购已接近尾声,收购工作进展顺利,总体情况较好。主要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建立秋粮收购工作联席机制。各地政府高度重视秋粮收购工作,高站位部署,黑龙江等7省建立了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部门联席工作机制,制定收购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同,明确各方职责,重点解决定点、运输、资金等实际问题。安徽等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黑龙江、内蒙古、安徽、湖北等省(区)政府组织召开秋粮购销工作会议,强化部署落实。

二是采取有力监管举措,确保收购政策落实到位。

1.加强制度设计。各地按照秋粮收购工作通知和《关于加强2018年秋粮收购监管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18〕7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印发秋粮收购和监管文件,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监管无漏洞,全覆盖。

2.加强督导调研。有关省份由粮食、发改、财政、农发行分支机构、中储粮分公司等部门单位组成联合督导组,深入一线调研督导,现场协调解决各类重点和难点问题。同时,市、县各级政府成立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紧密配合,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组织实施。安徽省专门印发秋粮收购督查工作方案,派出5个督导组对15个库点进行随机督查。

3.加强专项检查。各地坚持问题导向,以收购现场、政策性粮食收购、粮食质量安全、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为重点,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对损害群众和国家利益行为,实行“零容忍”。江西、河南等省印发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通知,明确了检查工作要求。山东省开展检查509次,出动检查人员1832人次,检查收购主体1214个,实现对各类秋粮收购主体全覆盖。

4.加强问题核查。我局统一制作宣传海报,要求各地在收购企业和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加强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宣传,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转办群众举报投诉,并立即组织力量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注重舆情引导。各地粮食部门第一时间向售粮群众宣传普及粮食收购政策,营造良好的秋粮收购氛围。安徽、湖北等省召开全省中晚稻收购工作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解答社会关切问题。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