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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海燕创先争优活动承诺书


2010年11月22日

  在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结合我个人工作实际,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履行党员八项义务,模范遵守党的章程。自觉服从党的领导,在日常行为中严格要求自己,本份做人,踏实做事。

  二、自觉学习创先争优的精神,提升理论素养。要牢固地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制定可行的学习计划,并使学习大有成效。

  三、工作中争创佳绩。树立全心全意为离退休人员服务的思想,把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的核心落实到关心爱护老干部的具体工作中去。争当心系老干部、服务好老干部的楷模。

  四、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弘扬团队精神,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团结同事,与人为善,以诚待人。

  五、工作、生活中弘扬正气。勤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搞阳奉阴违,不搞两面派,做扬正弃恶的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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