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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机构设置及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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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7月01日 |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96号)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原国家粮食储备局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更名的批复》(中编办字﹝2000﹞54号)精神, 《国家粮食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粮人﹝2000﹞183号),国家粮食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人员编制36人,内设综合处(人事处),党委办公室,财务处,行政医疗处,老部长秘书处,报国寺、马尾沟、西单、马连道工作处(活动站)。其主要职能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 拟定国家粮食局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办法;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组织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等服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核定、调整及档案管理;会同有关单位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按照国办发﹝1999﹞96号和国函﹝2000﹞2号文件中关于“原国家粮食储备局承担的离退休人员管理的具体事务,委托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承担。”的规定,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具体事务接受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的领导;承办国家粮食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处 ◆ 负责组织安排本办行政会务、协调各处工作; ◆ 负责核稿、编发离退办简报、起草工作计划和总结; ◆ 负责组织规章制度的制订及实施; ◆ 负责党支部和人事工作; ◆ 负责文件收发、安全保卫、保密、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妇女、监察等日常工作; ◆ 负责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办公经费的管理; ◆ 负责本办印章管理; ◆ 负责对国家粮食局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 ◆ 电话:66094908 66094907(传真) 党委办公室(简称党办) ◆ 根据国家粮食局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提出本办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廉政建设等工作; ◆ 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的文体活动; ◆ 宣传、总结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先进经验; ◆ 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排和离退休费的核定、调整工作; ◆ 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 ◆ 协助有关单位撰写去世老干部的生平。 ◆ 电话:66094909 财务处 ◆ 负责本办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 负责编制离退休干部经费预算、决算及各种会计报表; ◆ 负责管理上级部门拨付的各项资金; ◆ 监督审计经费使用情况; ◆ 负责离退休干部各种费用的申报和发放工作; ◆ 负责办理离退休干部医药费的审批报销等工作。 ◆ 电话:66094903 行政医疗处(简称行政处) ◆ 负责离退休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公费医疗及护理费的管理,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健康体检工作,并提出保健措施,协助解决离退休干部住院问题,负责卫生保健知识和医疗政策的宣传; ◆ 负责安排离退休干部生活福利,负责司局级离退休干部公费住宅电话的管理,负责安排离退办统一组织的健康休养、参观等活动; ◆ 负责协调各处办理离退休干部丧葬抚恤事宜,做好遗属工作; ◆ 负责车管科的行政领导和管理工作。 ◆ 电话:66094923 老部长秘书处(简称秘书处) ◆ 负责老部长参加政治活动和社团活动的安排; ◆ 负责老部长的文件管理工作; ◆ 负责老部长平时交办的事项和日常服务工作; ◆ 配合医疗部门和家属做好老部长的医疗保健和治疗工作; ◆ 负责办理老部长遗孀的有关事宜。 ◆ 电话:66094545 报国寺工作处(活动站) ◆ 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 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学习及有关政治活动; ◆ 开展老有所为、发挥作用的工作; ◆ 负责安排离退休干部的生活福利; ◆ 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日常医疗保健工作; ◆ 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文体、参观等活动; ◆ 负责管理所使用的各项经费和设施; ◆ 与协管单位共同办理离退休干部丧葬及遗属的有关事宜; ◆ 负责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电话:66033045 马尾沟工作处(活动站) (职责同报国寺工作处) 电话:68313518 西单工作处(活动站) (职责同报国寺工作处) 电话:66095152 马连道工作处(活动站) (职责同报国寺工作处) 电话:634657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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