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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阅览室管理规定


2007年10月14日

  
      一、各工作处的阅览室是专为老干部读书、看报、查阅资料服务的场所,任何人不得在该场所大声喧哗、吸烟、吃零食,要保持阅览室的安静和整洁。
      二、阅览室的报刊、图书由各工作处统一订购。借阅者阅后要及时归还。逾期的报刊由工作处专人收管保存。
      三、有条件开展图书借阅的工作处,要认真履行借阅手续,避免图书的损坏和丢失。
      四、对购进的图书、工具书及订阅的报刊,管理人员要及时登记、编号、盖章、陈列。
      五、各类工具书和当天报纸、每月刊物只限在站内查阅,一律不外借。
      六、经常清查整理图书报刊,保持书柜、书架整洁;每年对外借的图书、报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如有损坏或遗失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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