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策性粮食质量大清查工作扎实推进
2019年04月16日 【字号:

为确保我省库存粮食质量大清查扦样、检验工作规范有序、按期完成,我局按照大清查省级协调机制办公室要求,制定了《2019年黑龙江省库存粮食大清查质量检查实施细则》,组织全省粮食质量监测体系组成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经过先期培训、集中分组,质量大清查工作已于3月1日提前进入实施阶段。

本次大清查承检机构为省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授权的各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各承检机构负责人签订了《承检机构责任书》,承诺严格按照大清查方案、细则、方法、程序、指引和相关规定开展质量清查相关工作。质量大清查范围为政策性粮食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商品粮不纳入此次清查范围。样品检验采取跨市异地交叉、集中检验的方式进行。

质量检查工作计划分为两个阶段,融合进行。第一阶段为样品采集阶段,预计于5月上旬完成;第二阶段为样品检验阶段,预计6月末前完成。第一阶段样品采集工作采用全省分批,先集中、后分散的方式进行。按照我省各地市地理位置,结合大清查工作预计涉及样品数量,将我省各地市分为第一批(哈尔滨、佳木斯、鹤岗、双鸭山、牡丹江、鸡西、七台河)和第二批(齐齐哈尔、大庆、绥化、伊春、黑河、大兴安岭)进行分批扦样。先行集中扦取第一批涉及地市样品,第一批地市样品扦样结束后,从扦样人员中分出部分人员至相应承检机构集中检验第一批地市样品。其余人员集中至第二批涉及地市继续进行扦样工作。第二阶段样品检验工作融合开展。

3月7日正式启动扦样工作。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本地回避的原则,抽调157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并签订《2019年黑龙江省政策性粮食库存质量大清查扦样工作责任书》后,分为6个工作组,分赴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等地进行质量大清查扦样工作。截至2019年4月5日,已完成554个库点、7460个货位、9548份样品的扦取工作。

来源:黑龙江省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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