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粮食局采取六项措施确保“两节”期间粮油市场稳定
2011年12月31日 【字号:

  宁夏粮食局采取六项措施,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等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政府保供稳价联席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粮食购销和市场调控工作,确保201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我区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一是高度重视当前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要求各级粮食部门按照“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在本地区粮油市场保供稳价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认真分析当前粮油市场形势,抓紧研究制订保障“两节”粮油供应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切实落实责任,确保“两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二是做好粮源调度工作,保证节日期间市场供应。针对节日期间市场需求旺盛等情况,要进一步加强货源组织调度,督促有关企业保证正常加工生产,及时投放适销对路的粮油商品,确保成品粮油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要重点关注学校、低收入群体和厂矿企业的粮油供应情况,保证受灾群众、贫困人口、退耕还林等缺粮地区的口粮供应。

  三是加强市场监测,适时投放储备粮。要认真落实粮油保供稳价的各项措施,要进一步加强本地区粮油市场和价格的监测分析,加大监测频率和密度,密切关注粮油购销存及价格变化。为稳定粮食市场价格,自治区粮食局将根据市场供求情况,适时合理安排储备粮投放数量。自治区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在节日前适时召开粮油竞价交易会,并依托国家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面向全国做好区内所需粮源的网上采购和销售。

  四、做好粮食收购工作,落实保供稳价措施。要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进一步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督促各类企业严格执行收购政策,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收购主渠道作用,要加大工作力度,细化相关措施,切实做到产区不抬价、销区不抢购、企业不囤积、秩序不混乱,争取多掌握粮源,为我区宏观调控打好物质基础。

  五、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流通秩序。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粮油市场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国家及自治区实施的各项市场调控措施和粮油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

  六、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营造保供稳价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积极与新闻媒体加强沟通协调,加大正面宣传报道力度,重点宣传各地稳定粮油市场价格,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所采取的各项措施,稳定群众预期消费心理,为粮油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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