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通知要求:
全力做好秋粮收购 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2017年11月03日 【字号:

国家粮食局等部门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秋粮收购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秋粮收购工作,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据了解,2017年秋粮全面上市,收购工作进展总体顺利。9月份以来,黄淮、江淮、江汉等地区遭遇连续阴雨天气,部分地区中晚稻倒伏导致穗上发芽,玉米水分偏高出现生霉。《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中央企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确保秋粮收购市场平稳有序。针对产后受灾特殊情况,打破常规,相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农民售粮变现,防止发生农民“卖粮难”和霉粮坏粮。

《通知》要求,正确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仓容矛盾突出的地区,要在保证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仓容资源,可租用部分低于规定要求的仓房作为临时收购点,收购结束后要及时将粮食集并到符合要求的仓房。

要加快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尽最大努力帮助农民减损增收。要支持农户配备科学储粮装具和设施,加强农户科学储粮指导,受灾较重的地区,要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指导粮食整理,帮助联系销售渠道。及时发布秋粮收购进展、市场价格、企业用粮需求等市场信息,引导农民适时适价售粮。

要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因地制宜做好不合格粮食的收购工作。支持和鼓励多元主体积极开展粮食市场化收购。执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省份,不符合最低收购价政策质量和安全标准的稻谷,由各地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组织收购,检验和处置等费用可在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风险基金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负担并列入省级预算解决。

来源:《经济日报》(2017年11月3日 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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