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告(2021年第3号)
2021年10月27日 【字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相关规定,决定废止《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粮政〔2016〕207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