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局、直属单位、联系单位,各垂直管理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清理工作,于2021年4月22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自查清理情况报告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财务审计司审计监督处联系人政务邮箱。
联系人:张一娇
电 话:010-63906812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务审计司 2021年4月16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