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2024年05月24日 【字号: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告》中“笔试最低分数线按照笔试实际参考人数85%的通过比例划定”的要求,最低分数线为88分。在此基础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5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第五名考生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入围面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人员名单按照准考证号从小到大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5月26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hncbjlrc@163.com。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按“XXX(姓名)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详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后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扫描或拍照后,于2024年5月26日18:00前发送至hncbjlrc@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5月28日上午9:00至11:00和下午15:30至17:30期间,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1楼(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北177号)大厅接受资格复审,复印件将由我单位留存: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4.社会招聘人员需提供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社保缴费证明。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详见附件4),已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离职且现在没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工作单位离职证明(详见附件5)。

6.招考岗位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提供有关证明(见附件6)。

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本人到场。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同时考生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考生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4年6月1日进行。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贴照片)、面试通知书于面试当日上午7: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128号郑州财经技师学院。

(三)面试最低分数线

 面试最低分数线设置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时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四)面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五、专业能力测试

本次招聘中部分岗位(详见附件1)需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采用笔试方式,6月1日下午面试结束后进行。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

 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岗位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岗位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采用电话方式通知参加体检的人选,请注意保持联系畅通。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七、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到本人。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二)请考生严格遵守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考察等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手机等电子产品须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面试考场和专业能力测试考场。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报有关单位。考生不要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以免将来引起纠纷和诉讼。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隐瞒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不提供停车场地,为避免造成考点门口交通拥堵,影响考生有序进入考点,建议不要开车前往考点,送考及陪考人员均不得进入考点。

(五)考生交通、食宿、体检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0371-63285220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名单
          2.面试确认邮件正文格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4.同意报考证明
          5.离职证明
          6.党员身份证明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
2024年5月24日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