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林同志来信的答复
2015年11月26日 【字号:

朱林同志:

  感谢您的来信!今年国家继续在部分主产区实施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并于5月18日公布了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1.38元/斤、1.55元/斤(均为国标三等)。江苏自10月19日起启动了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预案执行时间截止到2016年1月31日。

  国家已经明确,明年将继续对稻谷和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请您多关注中央主流媒体以及我局网站的相关内容,不信谣、不传谣。


                              国家粮食局调控司
                               2015年11月25日

来源: